回到真正的篮球这个话题,TrueHoop链接到这篇文章(http://www.sfgate.com/cgi-bin/article.cgi?f=/c/a/2007/07/28/SPC9R8T8K2.DTL&feed=rss.warriors),建议消除“污出”。比起6次犯规就罚下场,作者建议对随后的犯规,比如被犯规的球队罚球两次并保持控球权,施加更严厉的处罚。
作为一种可能解决裁判操纵比赛问题的局部方案(对这位巨星巨星吹罚两记快速犯规,让他坐到场边),规则的改变还有一个好处,那就是让主力球员留在比赛中。哪个球迷愿意花50美元去看小斯塔德迈尔(Amare Stoudemire)的比赛,结果却让他早早陷入犯规麻烦,然后离场?球队当然不希望这个球员因为罚球而犯规超过6次,他们也不会冒这个球员在第四节因为犯规麻烦而被淘汰的风险。
我完全支持规则的改变,不仅仅是因为这会让奥登每场比赛都有9次犯规(他们说伟大的中锋迫使NBA改变规则,对吧?)我想看到最好的球员在那里决定比赛的结果。想法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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