嘿,朋友。
我怀疑你们中很多人都读过《俄勒冈人》(或《O-Live》)上的一篇关于德里克·马奥马克(Derek Mayomac)的文章,这个年轻人在攀登亚当斯山(Mt. Adams)时扭伤了脚踝,在荒野中失踪了五天。如果你想阅读这篇文章,请点击这里:
http://www.oregonlive.com/news/index.ssf/2008/10/missing_climber_found_alive_on.html
对于那些还没有读到这篇文章的人来说,德里克是在几天前被一只追踪犬和一支搜救队发现并救出的。(爱狗的朋友们,这只狗的名字叫Trulee。)当他们找到他时,德里克正拖着受伤的脚踝从山上爬下来。他没有露营装备之类的东西,所以他晚上只能蜷缩在岩石间。他喝小溪里的水,吃蜈蚣来保持体力。那家伙一定身材非常好。
亚当斯山高12277英尺。德里克在11600英尺的高空从山上下山时摔了下来,摔断了脚踝。当他们在大约6100英尺的高空找到他时。下山的大部分路程他都要爬。当他的膝盖变得又疼又疼的时候,他转过身来,用屁股向后一冲。
如果你读了O-Live上的这篇文章,你会发现文章最后有大约40条读者的评论。一些评论者提出了一个有趣的观点,这将我们带到了今天投票的主题。似乎有些人对纳税人的钱被用来补贴搜救队感到不满。(例如,看看Coaststeve在O-Live文章结尾的评论。)我猜直升机救援是很昂贵的。
那些抱怨用纳税人的钱来拯救迷路或受伤的登山者的人认为,一个人在没有适当的装备的情况下,故意从事危险的行为,不应该用纳税人的钱来拯救他。我本人就是一个热衷户外活动的人,坦率地说,我很高兴县和州政府为搜救行动买单。但在看了O-Live文章最后的一些评论后,我变得好奇起来。所以我决定在这篇文章中加入一个小的民意调查,看看现在有多少人认为,当远足者(或猎人/蘑菇采摘者/等)发生事故或迷路时,应该让他们自己照顾自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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