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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答达利斯的一些问题…

(供你参考,Dave,这和Darius的问题有关,我知道还有另外一本关于这个问题的日记,但我有很多信息,不想让它湮没在usmcr3049的突发新闻话题中……)

奎克的意思似乎有些混淆提到大流士在接下来的两年至少打了10场比赛。因为这个问题对我们未来两年的工资帽状况至关重要,所以我决定研究一下CBA来寻找答案,然后我找到了一个答案。

这里是链接到CBA的网站.PDF不允许用户复制和粘贴材料,所以为了我们讨论的目的,我将重新输入相关部分。如果你想阅读上下文,只需在PDF中搜索下面的一些短语。

以下是CBA的说法:

(h)长期的伤害。任何球员在经历了终结职业生涯的伤病后,如果球队按照NBA豁免程序终止合同,将从球队的球队工资中扣除,具体如下:

(1)如果受伤或疾病发生在7月1日或之后但在1月1日之前或任何季节,然后,7月1日开始第二次伤害或疾病后,团队可能适用于NBA球员的工资为每个剩余赛季合同排除在球队薪水。(例如,如果职业生涯结束的伤病发生在1999年8月1日,球队可以申请从2001年7月1日起将球员的工资从球队工资中扣除)。

(2)如果疾病的伤害发生在1月1日或之后,但在随后的7月1日之前,然后,开始两周年的伤害或疾病,团队可能适用于NBA球员的工资为每个剩余赛季合同排除在球队薪水。

(3)球员是否患有终结其职业生涯的伤病,应由NBA和球员协会共同选择的医生确定。

(4)虽有上文第(1)至(3)款规定,但如在据称发生终结职业生涯的伤病日期后,但在球员的薪金被扣除球队薪金之前,球员的薪金不得扣除球队薪金,在任何一个赛季中参加NBA比赛超过10场,或者在两个赛季中总共参加了15场。

(5)尽管部分(1)到(3),如果球员的工资是排除在球队工资依照本节4 (h),球员在NBA比赛的十(10)在(1)任何一个季节,那个赛季的排除工资和团队中的每个随后的赛季于是应包括工资。如果在球员的工资根据本第4(h)条被排除在球队工资之外后,该球员在两个(2)赛季中参加了15(15)场或以上的NBA比赛,但在这两个(2)赛季的前一个赛季中没有参加10(10)场比赛,第二赛季和以后每个赛季的排除工资应包括在团队工资中。在球员的一(1)个或多个赛季的薪金已按照本款(h)(5)项包括在球队薪金内后,球员所在球队应被允许在适当时间根据本第4(h)条规定的规则重新申请将球员工资(在重新申请时的每个剩余赛季)从球队工资中剔除。

所以,我们可以从CBA的这一部分中学到一些东西:

  1. 篮球参考告诉我们大流士最后一场比赛发生在2006年4月15日。根据上面的第2条,开拓者可以在2008年4月15日,也就是大流士受伤的两周年纪念日,正式申请工资帽减免。
  2. 在08年4月15日,开拓者将会为达瑞斯剩下的每个赛季的合同(08/09和09/10赛季的900万)申请减薪。
  3. 假设开拓者的工资帽被解除,为了让大流士剩下的两年的工资再次计入球队的工资,大流士必须在某个时间点与球队签约,并在08/09赛季至少打10场比赛。
  4. 如果大流士在08/09赛季没有打10场比赛,那么无论接下来发生什么,他这个赛季的薪水都不会计入我们的工资帽。
  5. 如果大流士在08/09赛季打了一些比赛(但不是10场),然后在09/10赛季打了足够多的比赛,相当于两年内打了15场,那么他的09/10赛季将计入我们的工资帽。
  6. 如果大流士忽略了10游戏在08/09,那么我们应该能够使用工资帽空间在2009年的夏天(我们的大夏天),因为联盟不会知道大流士将达到15个游戏马克在接下来的赛季中(09/10)。我不认为开拓者会因为一些还没有发生的事情而受到惩罚。如果大流士真的在09/10赛季复出,我不认为联盟会公平地带走我们最近签下的球员。那名球员将会失去工作,并在所有球队都用完他们的薪金空间后去寻找新的追求者。
  7. 所以,似乎一切都取决于下一季。如果大流士打了10场,我们就得不到我们想要的解脱。如果他打不到10场比赛,但下个赛季又回来了,我们仍然可以利用这一优势。我假设在这种情况下,把他的工资加回去只会影响奢侈税(如果有的话),保罗·艾伦已经表明他愿意支付奢侈税。
  8. 最后,我不认为如果大流士最终去了别的球队,开拓者可以重新申请这一事实在这里真的很重要,因为他的合同在这可能的时候已经结束了。
让我们都向天堂祈祷,不要有人在这个夏天签下大流士,让他打10场比赛,以阻止我们进入2009年夏天的自由球员市场(看看你们西雅图和孟菲斯)。

谢谢所有。期待你的想法和进一步的问题。不要忘记投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