FanPost

你喜欢洛杉矶吗?

在你们把我撕成一团之前,我讨厌L*kers乐队。我鄙视K*与白热化的激情。奥多姆是个朋克。罗尼看起来很傻。紫色是一种愚蠢的颜色,而黄色是你患肝炎时眼白的颜色。在洛杉矶没有L*kes,有很多烟雾。

话虽如此,开拓者队怎么能把他们的一个年轻小伙子叫做LA....更别说每次得分时都放Randy Newman那首白痴的歌(“我爱洛杉矶”)(《矮子们》是一首更好的歌,也许更合适……想想)。在我看来,这必须阻止!!!!!我们开拓者球迷从一开始就知道这是不对的,因此给拉马库斯起了个“LMA”的绰号。

解决这个问题最简单的方法就是让LMA要求球队停止侮辱他,但由于LMA既不是开拓者也不是开拓者球迷,这个可怜的笨蛋甚至不知道自己被侮辱了。每次我们喊“打败洛杉矶”的时候,他一定很困惑和担心。他可能在想:“我做了什么让我的忠实粉丝反对我?”我们可以,也必须想办法让这种令人震惊的诽谤停止!!

让我们集思广益,想出一个计划。请记住,我们也必须温和,以免打破这位优秀球员的精神,当我们指出,他喜欢的绰号是一个诅咒在我们的文化。

如果有任何建议,我将不胜感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