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后一批垃圾持续了12天。太长了。这是我最近写的一些东西。玩好了。
在乔治·福克斯大学大一的入门课上,我意识到哲学是我的最爱。马克·麦克劳德提出了一个问题,旨在帮助我们以一种不同的方式思考幸福和效用。这个问题被说成是一种选择。
真相:你的配偶欺骗了你。
真相:尽管你的配偶欺骗了你,你们的婚姻还是很美好的。
你有两个选择。
选择一:了解你配偶不忠的真相,并应对后果。
选择二:永远不知道你的配偶的不忠,并在美好的婚姻中度过你的余生。
几乎整个班级,包括我在内,都举起了手,说知道真相比无知和快乐更重要。持不同政见者乔希(Josh)持不同政见者(Josh是我遇到的第一个无神论者)不同意这种看法。他声称,快乐会更好。在这种情况下,真相并不一定比不知道真相要好。我同意这个观点。如果知道这个真相只会让我的生活更糟,那对我来说又有什么区别呢?
这个例子与我提出的关于上帝是否存在的问题有很大关系。无神论者经常嘲笑宗教有用的论点,认为真理更重要。既然没有理由相信任何神,成为宗教的一部分就是浪费时间。在这一点上我很矛盾。帕斯卡的打赌并不能很好地表达效用,但它似乎有一些道理。如果无神论是正确的,而有神论能产生更多的幸福,这难道不是一种对有神论的论证吗?
当然,实际情况比这要复杂得多。一个人不能简单地选择相信或不相信。但随着时间的推移,我认为一个人可以有意识地少一些怀疑,至少对上帝的基本概念持开放态度,这可能会为乐观主义提供更多的理由。相反地,对于信仰者来说,一个人的信仰体系至少有一些明显的错误,这个发现应该继续吗?哪个更好?是正确而痛苦,还是错误而快乐?
**出于本文的目的,我有意忽略关于地狱存在的价值真理的问题,这为这个问题增加了一个不同的维度。我也忽略了成为一个内容无神论者的完全真实的可能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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