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有一个关于NBA季后赛/常规赛决议的想法如下:
这种模式的主要优点是:
A)所有30支球队都有机会进入季后赛。
B)主要的24支球队的最后6个席位是由NBA中排名靠后的12支球队在一场比赛中参加淘汰赛来决定的。
C)两个12个团队会议,基于球队的整体记录,而不是东部或西部的排名。
1)有一个24支球队的主要锦标赛,前8支球队是种子球队。目前排名前18位的球队(不包括东部或西部的排名)将自动进入锦标赛。
2)主赛中最后的6支队伍(第19、20、21、22、23和24位)是在联赛中垫底的12支队伍之间的一场淘汰赛中的胜者。第19名队对阵第30名队,第20名队对阵第29名队,第21名队对阵第28名队等。
3)在主要赛事中的24支球队根据记录被分成2个区,而不是东部区或西部区。
4)这两个联盟是科比-布莱恩特联盟的12支球队,其中湖人队排名最高。斯特恩联盟有12支球队,其中密尔沃基雄鹿队是最高种子。这两个分区中排名前4的球队都是种子球队,首轮不参赛。
5)第一轮三局两胜。所有剩下的季后赛系列赛都是7场比赛中最好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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